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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飲用水檢測
生活飲用水檢測指標及意義
水是生命之源。水約占成年人體重65%,人體內一切代謝反應必須在水的參與下才能實現,水是生命得以正常運轉的根本。
既然水對于人體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,那么究竟什么樣的水才符合人們生活飲用水呢?我們又以怎樣的標準去衡量它的好與壞呢?對此,黨和國家亦十分重視,早于1956年我國就首次制定了《飲用水水質標準》,后經多次修訂,1985年發布了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。但隨著經濟的發展,人口的增加,不少地區飲用水水源受到污染,生活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,舊的標準已經不能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需要。
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原有標準進行了修訂,聯合發布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,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。新標準充分考慮了我國實際情況,并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的《飲用水水質準則》及歐盟、美國、俄羅斯和日本等國飲用水標準。因此,新標準更具科學性和先進性,基本實現了與國際水質標準的接軌,新標準于2007年7月1日起實施。
新標準包括五大類指標:分別是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、毒理指標、微生物指標、與消毒有關指標、放射性指標。以下就生活飲用水常用的指標及意義作一些淺析。